| 一是检查对象从有项目的企业向没有项目的企业延伸。在上半年对城市区8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96个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从7月份开始,按照《房地产市场整顿方案》,对无在建、在售项目的23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逐一进行了检查,对发现违规行为的33家企业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二是检查地域从城市区向县域延伸。切实发挥对各县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职能,强化对各县房地产市场整顿工作的部署、检查、培训、验收。7月份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了统一培训,对个性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8月底前完成对各县房地产市场监管验收工作。三是整顿手段从事后处罚向事前预防延伸。针对近期房地产市场违规案件高发态势,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重点就购房人如何规避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如何依法经营等方面,进行了为期十天的集中宣传,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