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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怀仁县一桩500万房产诈骗案疑点重重

2014/12/10 17:47:55发布信息已过期浏览 短信发送 收藏 举报 帖子管理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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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介绍
山西怀仁县一桩500万房产诈骗案疑点重重 山西省怀仁县多名群众实名投诉,反映他们在2010年7—12月份,购买怀仁县通泰教师苑房产过程中,被假冒的售楼人员骗走500多万元房款,经报案到怀仁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后,对犯罪嫌疑人宋忠、王宽已经提请了批准逮捕书,但是,犯罪嫌疑人宋忠、王宽等人至今仍在逍遥法外。受害人多次找县政府和公安部门反映情况,讨要被诈骗的血汗钱,至今未见追回一分钱。故请求媒体向社会呼吁,帮我们追回被骗的近500万元房款,还我们一个公道! 事情经过 2010年7月份,有消息说,怀仁县九中通泰教师苑项目部售楼处开始对外售房,很多人就到此考察购房,当时,在售楼处与负责人员宋忠、王宽等人签下了《通泰教师苑房屋认购协议书》,协议书上有宋忠和王宽等人的亲笔签字,而且盖有通泰教师苑项目部售楼处的公章。 自2010年7月至12月份,已有33人先后交了房款,金额高达近500万元。 2012年7月,33名购房者,看到通泰教师苑房子基本上具备交付条件,就拿着先前签好的购房协议和交款收据前往怀仁县九中要求交房。 此时,才得知,33名购房者所持的合同是无效的,因为怀仁九中并没有授权宋忠、王宽等人售楼,其协议及收据所盖的公章都是宋忠、王宽等人私刻的。大家得知受骗后,立即向怀仁县公安局报案,并向怀仁县委、县政府反映。 怀仁县公安局受理并立了案,经侦大队向33名受害人收集了有关证据,并做了笔录。 经过公安机关侦查,确定宋忠、王宽等人涉嫌合同诈骗,并在2012年9月6日提请批准逮捕,逮捕书上写明,2012年8月9日将涉嫌合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宋忠、王宽二人抓获归案。但是,公安机关对宋忠一直没有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对王宽也仅仅是采取了刑事拘留,过了一个月就给予取保候审了。 据2008年应刑字第49号判决书显示,宋忠因在2008年5月就因犯罪被被应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缓刑4年。这说明宋忠在此次合同诈骗时,正在服刑期。对于宋忠本该加重处罚,但是,宋忠不但没有加罪,反而逍遥法外。被骗的33名购房人的房款近500万元迟迟没有下落。 后来,在怀仁县委、县政府和怀仁九中的协调下,由怀仁九中先给33名购房人在通泰教师苑安置了房子。虽然给受害人先安置了住房,但是,房款照样还得交啊,那跟被骗的近500万不能混在一起啊! 质 疑 1、公安机关既然立案并且已经进行了侦查,涉嫌500万元的诈骗案应属于大案,为何两年多却没有有效进展? 2、被骗的30多人多次找宋忠和王宽要钱,他们互相推诿,还扬言:“想去哪告就去哪告吧”,他们为何那么嚣张? 3、王宽被拘留后,不到一个月时间,既没有退赃,也不符合取保条件,为什么给他办理了取保? 4、宋忠在此次合同诈骗时,正在服刑期,为何又将其释放? 5、我们能够多次找到诈骗嫌疑人,为什么公安机关却不对宋忠和王宽采取措施追回赃款? 6、虽然县政府和怀仁九中已经给我们安置了房屋,但是我们被骗的500万元就不追究了吗? 7、公安机关为何不向宋忠、王宽追回假公章、假证明呢? 8、利用办案之便,民警王新东、门俊杰强令九中为他们的亲友张建勋、李润莲、辛利平、崔之江、郭忠、张花平、徐文进、薛平8人安排房子入住。 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了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依法行政、一份办案本就是司法部门的职责,故恳请上级有关部门对所反映的问题给予高度关注,还反映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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