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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租房市场乱象丛生 假房源成中介利益诱饵

2013/3/30 16:44:19   来源:网易房产   作者:王婷婷   浏览()  

网易房产原创报道 在广州这个从来不缺租房需求的城市,密集的网络、纵横的街道,庞大的租房人群穿流其间。

但或许出乎意料,网络上、店面里,他们看到的大部分房源信息都是假的,在随之而来的若干次说服下,他们花更高的价钱,租到的却不是最中意的房子。

在其后的看房、约谈、下定、签约、租房,中介滴水不漏的利益链、房东涨价逃税的强势、不合理的合约……租房者发现,整个过程中他们或许永远是弱势的一方。

而看似有法可依、有理可循的合约、规定,都在实际中显得可有可无,因为无法监管似乎才是租赁市场的常态。

假房源 真诱饵

距离毕业还有2个月,工作单位已经确定,这给了赵雪足够的时间慢慢寻找合适的房源。

质量环境良好、价格适中,以及省去中介费,这是赵雪定下的三条租房条件,为此她已经在各大租房网站搜寻了好些日子。

“明明写着‘个人房源’,电话打过去基本都是中介接的,而且问到的房子要不是没有了,就是涨价了。”数十次打电话询问后,赵雪已说服自己接受通过中介租房,但中介约好看房也“意外”重重。

“跟中介约好第二天下午看房,到了小区给中介打电话他却说房子上午已经租走了,还抱怨我不走之前先跟他联系下。还有一次是的确带我看了房,我也很满意想约见房东,但当天下午就告诉我房东租给亲戚了。”赵雪抱怨道,

“不过不管有没有看成房子,中介都会介绍很多其他房给我,大多都好贵的。”

林哥已经见惯了这种抱怨。已投身一手中介的林哥在二手中介摩擦滚打了许多年,他很清楚,比起抱怨,客户信息对于地产经纪人更重要。

“房源放上网了就很少更新,而且放盘的网站很多,很多基本不更新。上网的价一般也会报低个5%到10%,就像你们做新闻取标题有时不也要夸大,就为了吸引眼球嘛,而且就说是房东反价,也很正常。”实际上,在林哥看来,就算租客觉得房源和价格有假也无所谓。

“门店窗口贴的房源也基本上是假的,其实目的只有一个——吸引客户打电话过来,不管是放盘还是租买。只要有人过来问,就说明有需求,掌握了这部分人的电话,就意味着抓住了需求人群的手,但能不能抓住他们的心,让他们自愿放盘、看房、签约,就看经纪人的本事了。”林哥坦言。

他老练地说:“其实也看经纪人的勤奋程度,每天傍晚都要复盘,把所有电话打一遍,发现有需求就马上介绍已经准备好推的房子,要对房子的优点烂熟于心。打电话的量上去了,成功的几率才会上去,客户信息的储备很重要。”

强势的中介

不过,对于二手经纪人的群体而言,他们在客户储备上仍具有极大优势。

“现在广州存量房90万套,估计中介行掌握有70万套。”满堂红广州市场研究部高级经理周峰告诉网易房产,不过像城中村,或者珠江新城很多高端楼盘就多是业主自己放租的。

值得指出的是,普通小区房是广州绝大部分适租人群的选择,这就意味着,中介经纪人所掌握的近8成房源,才是聚集了最多租房人群和最大租房需求的地方。

对量的强大聚合力,或许也就意味着对价的某种控制力。

王佳和卓宜已经签订了每月1600元房租的合约租下东圃一套二居室的房子,从房子到价格她们都很满意,但按她们的话,这套房子是她们和房东从中介手上“抢”到的。

已经找了一个月房子的卓宜无意在网上发现了一套房,在打电话向中介确认房源真实后,她当天就和王佳前往小区,想事先观察小区环境。

“我们很幸运的是无意和那套房的邻居聊上了,而且软磨硬套从邻居那里拿到了房东的电话,所以才能用1600元租到房子,中介给的报价可是1900元啊。”卓宜兴奋地说。

不过,她告诉记者,当房东告诉中介房子已经租走,不再放租时,中介因为听说租客是两个大学生模样的女生就断定这两人是王佳和卓宜,并坚持说两人是其介绍去的,需要履行合约,给中介费和服务费。

“虽然他们合同上有写放租成功,房东和租客都要给中介费,但问题是我们并没有和中介签订任何协议,实际上也不是中介介绍去的,我们和房东都不应该给中介费的。”王佳告诉记者,最后是她们和房东提出起诉才最终了事,不过房东还是付了少许放盘服务费,这部分钱则加到了她们第一个月房租里。

不过这种事,在林哥看来是绝对不能发生的。

“经纪人不会允许客户在成交前直接见面。在租房市场,房东来放盘我们就会与其签订合约,带客去看房的时候我们也会和他签好协议,一般会规定租房成功就有中介费之类的条款,以保证我们的利益。”林哥表示。

但中顾法律的马志刚律师也指出,若事件中存在中介方有违公平的情况,在具体情况下,中介合同对买卖双方约束力是有可能无效的,但还需要针对具体情况做具体分析。遇到中介在合同中定下霸王条款一类情况,消费者一般可以选择起诉。

租赁缺乏监管 市场乱象丛生

实际上,除了那些可能涉嫌违规的行为,租房市场上更多存在的则是无法界定、无人管理,但又让租房者很受伤的现象。

小吴最近很烦心,工作才两年工资还没涨,房东却又要求涨租。

“本来房租就差不多是每月工资的1/3了,现在又加,我真的很无奈。”小吴发愁道,租房什么都是房东说了算,要不就同意加钱,要不就搬走。

据记者了解,在租赁市场,房东拟定不合理合约、不退押金、逃税等情况都很常见。

而根据广州市《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市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并纳入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以保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发现没有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应将有关情况通报给房管局。对于房屋租金、押金等也都应按照事先拟定的合约处理。

不过在周峰看来,卖房或房东都是强势方,提价、返价这些都是很常见的,规定约束力有限。

“而且只有备案的房源,租房合同才有法律效力,广州租房市场很多房源都是没有备案的,很多时候对房屋租赁的监管、房屋租赁税的缴纳等等,都是没办法监管的。”周峰告诉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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